今天给各位分享大妈吵架被气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你有没有和大妈争吵过的经历?
说实话这样的经历我是有的,不过后来想想都后悔!哎!
我遇到的事情是大妈来我店里买东西,她想不付钱先尝尝,觉得合自己胃口了再决定要不要掏钱,商品价格五百。我不允许跟我吼还准备冲进办公室找领导,同事出来解释都没用理直气壮,一人舌战七八人,大妈真的很神奇,即便理亏依然能不依不饶抬头挺胸觉得全世界都该依着她!你们评评理,天理何在啊?
不过说到最后我还是有点后悔了!这个事情本来可以交给领导来处理,没有必要和一个那么大年龄的大妈理论,现在想想那么大岁数了,可能在很多的时候她们的思想比较僵化,对形成的固有的意识形态不容易改变,这样大吵大闹起不到任何作用,还让周围的人看着我好想没有素质,这么大人了还欺负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妈!
如果当时大妈身体状况出现了任何问题,那我可就真是罪过了。先不说需要赔偿的问题,就是人家因为和我吵架进了医院,那我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啊!说朕的我现在想想就后怕,万幸的是好在大妈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
总之,这个事情之后我也反思了我自己,今后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将心比心吧,毕竟自己有一天也会变老,到时候我们可能比他们还不讲理,中华民族自古有尊老爱幼的传统,我们就当他们是我们的长辈,已经有点老糊涂了,遇到事和他们耐心解释吧!
80多岁老奶奶和50岁老人吵嘴导致50岁老人死亡该怎么判定?
吵架被气死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吧,具体多少需要咨询律师,现实不太好依据。年龄和“吵架”本身都不是划分责任的依据。唯一要考虑的是:那个老奶奶在吵架中是否采用了造谣、诽谤等严重侮辱性语言进行攻击。如果存在的,且为主要引起死者情绪波动的因素,则触犯了法律界限,可以以“诽谤罪”起诉追究相关责任并索赔。只能道德谴责。听过“气死人不偿命”,真的不需要付法律责任,而且她都80多了。只能社会,和邻居知道了议论。内心受到谴责
自己不争气把父母气死了犯法吗?
咱们来说说这个气死人这事儿犯不犯法。
一般的骂人行为,例如轻微骂几句,但不存在强烈的、刺激性的,如果对方死亡,不应当承担责任。可如果强烈的、刺激性的言语攻击,不仅有悖于社会道德,也违反法理精神,需为自己的行为引发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按实际情况,“气死人”不是杀人,肯定不承担杀人的责任,但并不见得不承担法律责任。“气死人”有两种情况,如果是以侮辱和诽谤的形式来“气死人”,肯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另外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侮辱和诽谤又是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如果“气死人”,一旦能证明侮辱、诽谤情节严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了。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身体有恙,如受到外界刺激情绪激动可能导致死亡,而仍通过言辞侮辱等方式积极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则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说,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纠纷,除了不动手外,动口也得掌握分寸,如果对方情绪过于激动或者有什么过激行为,可直接通过警方予以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冲动实施过激行为从而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还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案例一:吵架气死人,赔偿18000元
两位素不相识的居民李某和彭某吵架,一方在吵架后死亡,吵架的另一方该负责吗?
事件起因是因为:彭某送女儿上学的时候发现,前边被一辆小桥车挡住了去路,所以就拨打了电话去通知车主移车,而这辆车的车主正是死者李某的女婿,当时李某目睹彭某寻找车主的全过程,在明知是其家人汽车的情况下也未主动联系车主,彭某怒上心头与李某发生口角。
争吵大约持续6分钟左右,后彭某离开了现场。彭某离开后,当天中午,李某出现吐血现象被其女婿送往医院救治,同年12月17日,李某经反复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及女儿将彭某告上了法庭。
近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气死人”的官司。
法院审理认为,综合事件起因、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酌情认定李某的死亡损失由其自行承担97%的责任,彭某承担3%的责任,判决彭某赔偿李某家人约18000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
案例二:两位大妈吵架被活活气死一个,气死人的赔7万元!
钟大妈和李大妈都在一家针织厂工作,李大妈负责分配工作,钟大妈负责围巾缝制工作。整个工资都是计件提成的。结果有一天钟大妈觉得自己分到的任务比较少,觉得是李大妈故意这么做的,直接找李大妈质问,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两个人争吵半天后,经过同事们的劝解,才消停下来,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不一会,钟大妈“咣当”一下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医院对钟大妈的经诊断是:1、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2、脑室积血;3、脑疝晚期;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
钟大妈家人认为,钟大妈长期患有高血压,而且都在针纺厂上班,其对钟大妈患有高血压应当是明知的,李大妈在明知钟大妈有高血压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争执,导致钟大妈高血压病发死亡。
因此,李大妈应对钟大妈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李大妈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1万余元。
据此,法院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钟大妈和李大妈都是工作上的关系,两个人除了工作以外,其他并无任何生活交集,所以可以认定为李大妈并不知情,所以主观上没有故意追求钟大妈死亡的行为。同时,钟大妈也没有导致自己死亡的过失,这种情况下,当损害发生时,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案例三:气死人付家属经济帮助6万元
2017年12月6日晚9时许,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尹某旺、尹某盛去家里找张忠某,但张忠某没有在家。张忠某的哥哥张向某听说此事后,向尹某旺、尹某盛说明情况时,被两人用棒球锁殴打,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当晚,张忠某得知此事后,急忙往张向某被打地点赶,但因此事受到刺激及生气,途中突发心脏病,被送医院就医。经诊断,张忠某为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尹某旺、尹某盛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忠某系在与尹某旺、尹某盛吵架,且闻听其哥哥因为自己的事还被该两人殴打后,因心肌梗死死亡,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个人身体原因,但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的吵架及该二人殴打他哥哥的行为,有诱发张忠某心肌梗死的可能性。综合本案案情及尹某旺、尹某盛的过错程度,并对张忠某家属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核实后,高新区法院法官经多次耐心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使得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尹某旺、尹某盛给付张忠某家属经济帮助6万元。
吵架中,最常犯的错误是什么?
最常犯的错误,就是渐渐的已经脱离了争论的事情本身,反而开始翻旧账,甚至开始进行人身攻击。
其实,有时候两个人就某件事情进行争论并不见得是一件坏事。我想,说出自己的想法和看法,让彼此之间了解对方的底线,其实是一件好事。这样能够了解对方的底线,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有时候,在争吵中会被气昏了头脑,口不择言,说出一些比较过分的话,甚至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我们都是平常人,往往最能把口不择言的话当真,人心一旦受到伤害,就会往后退离,渐渐的关系也就变得不再那么亲密。
而且,很多时候我们在争论中渐渐的就很容易偏离事情的本身,上升到对立面战争中。并且,就自己所知道的能堵住对方嘴的事情翻出来,并且希望能够在争论这件事情上能够占上风,特别希望看见对方哑口无言的样子。其实,事情有矛盾并不是不好,只是我们渐渐会将争论变成我们自己的尊严荣誉战。
时候仔细想想时又会发现事情本身并不是多么大的事情,大家心平气和的好好谈一谈肯定是会化解矛盾的。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吵架始于事情本身的争论,之后会慢慢发展成双方态度的争论,再翻旧账等等等等。其实,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们很多时候就会因为对方的语气、说法和态度而被激怒,其实本来想要容忍的心被伤害后就会将心中所有的怨气喷发出来。所以,我觉得吵架的时候,还是要在局面不可调和之前先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带着怒气的争吵只会越辩越火大。